跨区域司法协作共护江湖安澜,鄱阳法院联动外省法院,共建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修复鄱阳湖基地
三月的鄱阳湖畔,春风裹挟着湿润的水汽扑面而来。为深化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同协作,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3月21日至22日,鄱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鄱阳法院”)与武汉海事法院等单位围绕“共筑生态司法屏障 守护‘一湖清水’”主题,联合开展了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活动。
3月21日下午,武汉海事法院工作人员来到鄱阳法院,双方就长江沿线鄱阳湖流域生态保护进行了深入交流。在鄱阳法院党建活动室,两家法院签署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协作框架协议》,旨在进一步推动鄱阳湖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
此次协议的签署,为两家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协作明确了方向。双方将加强交流、增进了解,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如建立环境污染案件区域修复机制,结合环境资源案件实际,合理配置生态修复资金、依法科学制定修复方案,通过增殖放流、补种复绿、碳汇交易等形式的生态修复举措,最大限度恢复和改善长江及鄱阳湖受损生态环境;共建环境资源审判共享专家库,对重大疑难复杂环境资源案件中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咨询意见,共同织密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法治防线。签约后,两家法院还就智慧法院建设、环境司法区域协作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并观看了鄱阳法院环资审判工作专题片。
3月22日10时,武汉海事法院、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鄱阳法院、鄱阳县鄱阳湖湿地公园管委会在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修复鄱阳湖基地共建活动,共护鄱阳湖生态,推进长江大保护落实落地。
当天,大家在鄱阳湖湿地生态修复林,现场补植适宜受损湿地生长的中山杉500余株,为受损湿地重新披上了绿装。
此次共建活动不仅是对长江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更是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两地法院将继续携手共进,为保护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推进长江大保护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新法治报(曹波 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