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州区人民政府对原西街街道办事处片区建(构)筑物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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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9 19:41:00
日前,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原西街街道办事处片区建(构)筑物实施征收的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城区片区更新改造的工作安排,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原西街街道办事处片区建(构)筑物实施征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该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莲花巷、西至伊和轩、南至西大街、北至昌盛上党门小区。
二、征收主体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
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西街街道办事处
长治市城市管理局
长治市日杂公司
长治市房管局
长治市保安总公司
五、法律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房屋的装饰装修;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来源: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编辑:贾霄星